|
|
修法信息
立法日期2025-01-01
首次修訂日期
最後修法屆期
最後修法日期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加強大龍帝國機密信息管理,確保國家安全,特制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涉及國家機密的機構、人員及相關活動。
第三條 機密保護工作應當嚴格、規範、有效,確保機密安全。
第二章 機密等級
第四條 國家機密分為:
(一)絕密級
(二)機密級
(三)保密級
第五條 各級機密的保護期限由相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。
第六條 機密等級的確定和調整應當履行規定程序。
第三章 保密職責
第七條 機密保護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,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機密保護。
第八條 接觸機密信息的人員應當:
(一)嚴格遵守保密規定
(二)妥善保管機密資料
(三)及時報告可疑情況
第九條 離職人員應當遵守終身保密義務。
第四章 保密措施
第十條 建立機密信息管理系統,實行嚴格的權限控制。
第十一條 機密信息的傳遞、存儲、銷毀應當遵守相關規定。
第十二條 定期開展保密檢查,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。
第五章 法律責任
第十三條 洩露國家機密的,依法追究責任。
第十四條 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後果的,應當承擔相應責任。
第六章 附則
第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六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於法律部。
第十七條 本條例的修改需經國會通過。
|
|